临沧市档案局(馆),为临沧市人民政府直属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,正处级,加挂临沧市现行公开文件查阅利用中心牌子。
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责,依法管理全市档案事业;制定地方性档案工作规范标准并督促贯彻落实;拟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所属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进行督促、指导与协调;组织开展档案法律、法规宣传教育和档案工作宣传;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案件。
(三)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关于在国家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规定,配备相应的设施、设备,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。
(四)负责接收、收集市直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(含中央、省属驻临沧单位)和其他组织应进馆的各种门类、各种载体档案和资料;征集散存于社会的档案、资料、实物等工作。
(五)负责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,科学安全地保管;鉴定到期档案,对破损、褪变的永久、长期档案进行抢救与复制,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;开展对档案实体的现代化管理,逐步实现计算机存储与检索。
(六)负责完善检索体系,强化开发功能,汇编档案史料,开放到期应开放的档案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为机关单位和社会提供服务。
(七)负责组织建设全市档案资料目录、信息中心,逐步建成全市档案资料现代化信息网络。
(八)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专业培训教育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、推荐工作。
(九)负责组织市内档案学理论研究与交流,开展档案保护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技术的研究、实践及推广。
(十)负责组织市内省、市档案学会会员开展档案学术研讨活动,发动档案干部加入省、市档案学会组织,壮大会员队伍;协助省档案学会管理本市会员和处理日常事物。
(十一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联系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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